首页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4月3日我厅对华能瑞金电厂二期扩建(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工程500kV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首页政务公开里公告(网址:http://sthjt.jiangxi.gov.cn/col/col42149/index.html,可根据对应的审批时间查到),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1-86866451(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330039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审批文号及项目名称 | 审批日期 |
1 | 赣环辐射〔2021〕27号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华能瑞金电厂二期扩建(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工程500kV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1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