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江西南丰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现就该项目“地下水评价专题”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就本次竞争性磋商内容介绍如下:
项目名称:江西南丰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评价专题”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项目要求 |
1 | 江西南丰工业园区扩区调区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评价专题” | 1 | 项 | 18万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磋商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信用证明(登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证明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三、工作内容
1、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负责江西南丰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地下水专题”所有工作,出具《江西南丰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对“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专题报告”技术负责,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
2、积极协助、配合招标单位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3、接受委托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地下水评价专题报告(送审稿)编制工作并提交招标人审查;
4、技术评审会后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地下水评价专题报告,并提供报告的最终电子版。
5、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计90天。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四、竞争性磋商相关事宜
1、公告时间
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19日
2、报名时间
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22日17:00
请有意向报名的单位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67640848@qq.com(发送后电话告知确认)。招标人有权拒绝未报名的供应商投标。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供应商报名材料后发送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
(3)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3月2日15:00。
谈判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3月2日15:00
地点: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环保大楼九楼会议室。
5、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791-86866569 13879155107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和挂靠式承包。
7、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过程中,若投标人违规,招标方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