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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饶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15t/d)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5日-2020年12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1-86866453(政务中心)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330077)
项目名称 | 上饶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15t/d)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枫岭头镇永丰村上饶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上饶市金川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 概况 | 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枫岭头镇永丰村上饶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现有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49′38″、北纬28°27′20″,占地面积约1.61公顷。 本项目属改扩建项目,建设一条15t/d医疗废物热解燃烧生产线(A、B炉交替运行),采用热解炉+二燃室高温燃烧工艺处理上饶市辖区内的医疗废物,现有8t/d焚烧生产线仅作为应急情况使用。服务范围为上饶市辖区内的医院、医疗卫生机构和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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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有热解燃烧烟气,热解车间上料废气,暂存区、清洗消毒车间等处产生的无组织废气。 (1)本项目医疗废物热解产生的烟气先引至二燃室高温燃烧处理,然后经水冷旋风除尘+急冷+干除酸(烟道喷射石灰粉和活性炭)+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经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 (2)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热解车间暂存区、上料废气等,通过采取加强生产管理及厂区绿化等措施,有效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医废暂存库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经全封闭负压收集后,引入医废热解炉中燃烧处理。 2.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医废转运工具清洗消毒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设备冷却水定排水及烟气碱喷淋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项目烟气碱液喷淋废水经混凝沉淀预处理后,与脱余氯后的清洗消毒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混合,一并经MBR处理系统+紫外光消毒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设备冷却循环水作为碱喷淋补充水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空压机、水泵等,通过采取隔音、减振,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可有效减缓生产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4.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收集的医疗废物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次固废。各医院的医疗废物采用设置医疗废物警示标识的专用转运箱收集,由处置中心转运车从医院定期统一收集和封闭运输,放置于中心有冷藏室的医废贮存库房。卸料区及冷藏室等均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建设。医疗废物周转箱(桶)及时清洗消毒后运至库房,运输车有专用清洗设施进行消毒清洗处理,防止医疗废物及病菌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二次固废主要为飞灰、废水处理污泥、废弃的滤袋、防护用品及周转箱等危险废物,医废热解炉渣和生活垃圾。 飞灰经固化后临时堆存于危废暂存库,经检测如果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 条要求,则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若不满足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弃的滤袋、防护用品及周转箱等危险废物收集后送至热解炉处理;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经干化脱水后送至热解炉处理;医废热解炉渣送上饶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5.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原料、物料、固废存放于库房和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对医废暂存(冷藏)库、飞灰固化间、危废(飞灰)贮存库、热解处理车间、清洗消毒车间、车辆清洗区及MBR污水处理站、烟气碱喷淋废水混凝反应池、沉淀池、碱液配置池、循环池、回用池以及初期雨水池、事故收集池、废水收集管(沟)等重点防渗区采取防腐防渗漏措施,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同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在厂区及周边设置地下水监控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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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现场、报纸、网上调查等形式。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